一、清洗方案
1.清洗前,必須在鍋爐受熱面上采集有代表性的水垢樣品進行分析,確定垢型,并進行小比例尺試驗。
二、清潔計劃應包括以下內容:
1.鍋爐結垢或生銹情況,包括結垢分布、沉積物體積或厚度、結垢成分分析結果
2、清洗范圍和清洗工藝
3.基于小測試的清潔介質和工藝條件
4清洗系統圖(包括循環系統、半開半封閉系統、開放系統)。
5節流,隔離,保護等措施
6清潔過程中應監控和記錄的項目和控制要求
7.清洗廢液的排放處理
8."安仝"和事故預防措施
9.清洗完畢后,在清洗鍋爐各部分、接受清洗質量和其他鍋爐化學清洗時,應嚴格執行清洗計劃。
三、清潔介質應符合以下要求
1.清洗介質的選擇應根據垢的成分、鍋爐設備的結構和材料、緩蝕劑的緩蝕效果、藥劑的毒性和環保要求進行選擇,并應通過試驗進行選擇。
2.禁止使用回收的清洗液清洗鍋爐,禁止使用化工副產品中的酸清洗鍋爐。酸的金屬腐蝕速率必須事先確定。如果酸中含有容易引起金屬腐蝕或其他對鍋爐有害的雜質,影響“497”,則不應用于鍋爐清洗。
3.應根據清洗介質、溫度、鍋爐材料等因素選擇合適的緩蝕劑。緩蝕劑的緩蝕效率必須在98×10×2以上,不存在氫脆、點蝕等局部腐蝕。同時,應盡可能選用氣味小、無毒、性能穩定、水溶性好、均勻性好的緩蝕劑。
如果添加了清潔助劑,應事先確定助劑對抑制腐蝕效率的影響,以確保金屬的腐蝕率和輔助劑的抑制腐蝕效率符合本規則的要求。
4.定期重復清洗緩蝕劑,防止緩蝕劑失效。
四、化學清洗金屬的防腐蝕控制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清洗時,必須在清洗系統中懸掛相應材料的腐蝕指示劑,以確定金屆的腐蝕速率和腐蝕量。
2.清潔過程中必須加入適當的緩蝕劑。根據產品描述和測試結果確定濃度和使用方法。不含緩蝕劑的清洗液不得進入鍋內:
3.當清洗液中游離Fe3+濃度過高時,應加入適當的還原劑,控制Fe3+濃度小于或等于300mg/L。
4.在清洗過程中,鍋爐管的內部清洗液流量應保持在0.2~0.5ms,更大可達1ms:
5.清洗時,清洗液的更高溫度控制必須保證緩蝕劑的緩蝕效率和金屬腐蝕速率符合不規則規定。
6.清洗時間應從系統排入清洗液,不應超過10小時。由于污垢特別嚴重,難以溶解水垢,在穩定的緩蝕劑性能和嚴格監督的情況下,清洗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清洗后腐蝕指示劑的腐蝕不應超過允許值:
7.清洗后,從清洗液到清洗鈍化的清洗時間應控制在4小時內。超過時間應采取相應的防銹措施。
五、清潔過程的化學監督和監測指標應符合下列要求:
1.酸洗工藝:每30分鐘測定一次清洗液的酸液濃度、Fe3-和Fe2濃度。接近終點時,應縮短測定間隔時間。
2.洗滌液去除和中和水洗滌過程:在后一階段每15分鐘測量出口水的pH
3.清洗完畢后,應立即將清洗液直接倒空,罐內清洗液應迅速用清水噴出。如果沖洗水量不足,也可用作側排水側上水(去除速度不大于水流速度)。若結垢、結渣量大,鈍化前需將渣清除干凈,水沖洗后期可使用適量稀堿溶液沖洗至出水的酸堿度,然后打開所有檢查孔清除渣。
4.鈍化過程:每3-4小時測定鈍化溶液中ph值和po 43-濃度
六、清潔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
1.除垢效果,符合“工業設備化學清洗質量標準”的要求
2.由腐蝕指示器測得的金屬腐蝕速率應小于6g/(m2h),總腐蝕量不應大于80g/m2。
3.金屆表面形成較好的鈍化保護膜,無明顯的二次銹蝕和點侵蝕
4.清洗后,清洗裝置應采取有效措施去除鍋內殘留的結渣,以確保鍋內所有管道的通暢流動。
5.鈍化后,應打開所有檢查孔,用手徹底清洗鍋爐中的松散殘渣和沉淀物,并用沖洗水槍等沖洗工具沖洗或疏通爐管至使所有管道順暢流動。防止殘渣泄漏并堵塞管道